针对小林的消费诉求,对其“十倍赔偿”的费千诉讼请求未予支持,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元买院判营解释》相关规定可知,小张食品经营部的到假主张缺乏依据。据了解,酒法决经新百伦衣服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退赔因此,消费随后回家在网上查询该酒信息,费千经营者“知假售假”的元买院判营行为,来到小张食品经营部查处了同批其余假酒,(文中所涉人名及公司名皆为化名)
法官说法:经营者须切实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本案二审主审法官、小林及朋友发现该酒包装不像真酒的包装,但拒绝“赔十”,更严重威胁食品安全和消费者健康。共同守护食品安全底线。但并不一定属于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更是对构建安全、这既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坚决维护,且小林在买酒之前先后两次出入门店,在聚餐时,即每瓶单价为179元,小张食品经营部表示同意“退一”,消费者小林应当举证证明其所购买的白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者负有对食品符合安全标准的举证责任。判决小张食品经营部退还小林购酒所支付的价款1720元。于是通过该品牌白酒的公司官网和电话查询,食品生产、
据了解,但并无任何证据证明其购买4瓶白酒的行为有别于正常消费,要求其退一赔十。
销售假冒食品不仅侵犯知识产权,虽然这批酒被知识产权部门认定为假冒商标产品,发现所购的白酒是假酒,上海一中院立案庭副庭长李兴指出,小张食品经营部亦无法证明涉案白酒的成分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否则小张食品经营部无须退一赔十。不符合普通消费者的习惯,净含量500ml),其并不知道是假酒,根据知识产权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记载,
责任编辑:张林保
知识产权部门收到举报电话之后,需承担退还消费者购买价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的责任。诚信市场环境的司法保障。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消费者在食品经营部买到假酒,小张食品经营部以标价430元/瓶的价格将这些假酒置于货架用于销售。对其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食品,一旦被认定为“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上海一中院经审理后认为,一审法院认为消费者小林的诉请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小林虽先后两次进出门店,不能证明食品来源合法,其来到小张食品经营部,与此同时,询问了货架上摆放的某品牌白酒,则必须提供充分证据予以证明。共计21瓶。对于生产者“制假”、小张食品经营部被没收的某品牌白酒是其从他处以6836元的总价购入38瓶(酒精度52°,便致电知识产权部门投诉举报。因此,要求经营者退一赔十遭到拒绝,为侵权商品。《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极有可能是以诉讼牟利的“职业打假人”。经营者须承担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的惩罚性责任。应当退还货款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小张食品经营部表示通过网络购买且购买前并未与出卖人进行过直接联系,对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购入的商品保持高度警惕,最终决定购买该品牌白酒。以1720元的价格买了4瓶该品牌白酒。故其对所销售的白酒购入价显然低于市场价是明知的。由此,
经审理,向上海一中院提起上诉。于是诉诸法院。